农地直接入市难落实 可能刺激地方加税
随着中国各项改革纷纷走入深水区,各界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多有期待,尤其是本届政府确立新型城镇化作为未来经济增长支柱以来,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更已成为各方关注焦点。
全国农地确权登记业已进入尾声,7月召开的国土部会议透露,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截至2013年5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为97%,其中有24个省份的发证率在95%以上,6个省份在90%-95%之间,这为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地确权后可入市”政策的落地展开了无穷的想象空间
不过,至于农地确权后如何进入市场至今没有明确的政策,这显然需要留待十八届三中全会解决。由于我国新增建设用地95%以上属农村集体农用地,农地入市政策显然已成新型城镇化下各方利益分配的焦点。
坊间传闻的一个农地改革方案是,土地确权要坚决推进,一刀切完成;之后,在规划许可范围之内,农民土地可以直接进入市场参与拍卖。如此一来便绕开了地方政府,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将拿不到土地收益或拿到的收益将会大减。
如此事关地方政府利益的政策主张不吝于一颗核弹!实际上,即便单纯大幅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国土部也是极力反对。近日,国土部就有官员指出,此举“不但解决不了征地难的老问题,还会产生诸多新问题”。因为农民对补偿标准的过高预期,会使土地征收工作更为艰难;地方财政也将不堪重负,去年直接土地成本就高达1.8万亿元,征地成本的转嫁,必将大幅增加第二、第三产业的成本。
比如有地方官员就直言不讳地指出,农地升值是地方政府发展的结果,地方政府通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让几乎不名一文的农地获得极大的升值,农地升值收益凭什么全部被农民拿走?合理的做法是以合适的比例来分享土地收益。这似乎成了地方对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主张的反对理由的主因。
反观现实,地方财政压力大,中央普查地方债,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受限,这时候如果再拿走土地收益这一地方政府唯一可以独立掌握的大块收入,反对情绪和阻力自然很大。而假如中央政府强力推行,可能导致的结果可能有两种:地方政府公然扩大与中央在行政上的背离,或者阴奉阳违,表面上服从中央,实际自行其是分食农地增值收益,这样的实际结果都一样。
或许,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之所以没有表决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原因,就在于有些委员担心无上限的补偿会在城市周围出现一个因为征地暴富的“暴富圈”,提高土地流转成本,造成新的不公。
所以,确权农地如果越过地方政府入市,可能确实会保障农民利益,但在现实操作中却阻力重重,可能产生的后果将会更为严峻。地方政府在失去作为重要收入来源的土地出让金,日益严峻的地方债务问题只会迫使地方政府加大税收征管,将当下宽税基有利于征税的税制设计充分发挥至极限,最终损害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
新型城镇化下农地改革如何平衡各方利益面临两难。央地矛盾不解决,改革难以推进。